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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,對接送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。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司機為直接責任人。
2.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,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。
3.明確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,做到職責公示、分工到人。
4.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。對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,要及時報告當?shù)厝嗣裾蜕霞壜毮芄芾聿块T。
5.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(shù)。要根據(jù)接送車輛核載人數(shù)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,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(shù),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,做到定人、定車、定座、定線路,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(xiàn)象。
6.督促學生接送車車主和駕駛員按規(guī)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并依法交納規(guī)費,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后不及時補辦的,應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按雙方簽訂的安全責任狀和合同有關規(guī)定,給予經(jīng)濟上的賠償并取消其承運學生的資格。
7.學校配合上級有關部門、接送車車主、駕駛員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,認真總結經(jīng)驗,提出整改要求,及時消除隱患,確保萬無一失。
8.學生接送車因發(fā)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,學校應及時協(xié)調(diào)車主設法調(diào)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,確保使用不受影響。
9.嚴把駕駛員資質(zhì)關,凡有酗酒、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,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。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、疲勞駕車、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,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要協(xié)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。
10.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,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車況、接送車行駛、學生乘車、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,保證學生、駕駛員、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。
11.學校應向車主和駕駛員盡可能提供場地開闊、路面平坦堅固、進出方便、標志鮮明的學生接送車輛專用停放場所,并明確每一輛接送車相對固定的停放地。
12.認真制定突發(fā)事故應急預案。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(fā)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,確保一旦發(fā)生事故,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。在第一時間內(nèi)向當?shù)卣?、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,以便各級形成合力,共同應對突發(fā)事件,保持社會穩(wěn)定。
13.若遇惡劣天氣,雪大路滑等突發(fā)狀況學生班車停運。
2022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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